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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應對法落實 禁政府答無可奉告...議修訂通過《突發事件應對法》周五(1日)起實施,政府部門從今就突發事件接受媒體採訪時,不能再以「無可奉告」搪塞。新修訂法例共有八章106條,若干條文與新聞媒體有關。例如,第一章總則第8條規定,「有關人民政府 |
陸突發事件應對法 要求政府做好新聞媒體服務引導工作 (3)...輿論監督,有陸媒解讀為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實施,意味著政府部門就突發事件應對媒體採訪時,不能再以「無可奉告」搪塞。《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今年6月28日通過,11月1日正式施行。該法所稱突發事件,意指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