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搜尋 "增修條文" 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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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縱論/大法官可以做什麼?...又使得大法官即使只想對大方向做微言大義的闡述,也無法規避如何確認我國分權體制的根本問題。以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有關立院每年聽取總統國情報告規定的制度化為例,涉及立院和行政部門互動問題,就不能不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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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當剪刀手!他酸:訝異黃國昌急到這種程度 (2)...一對一質詢』就算了,甚至動手改字幕,到底『諮詢』跟『質詢』有什麼不同?還是一樣,我們回歸憲法和增修條文來分析」。林俊憲說明,「質詢」是憲法本文就有的用詞,用來表述行政對立法的負責關係,有強制力,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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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日報社論/賴清德內外威逼的憲法大戰 (2)...述就是以中華民國為名,「務實台獨論」的法理化。賴清德全然無視憲法「固有疆域」的文字,也無視憲法增修條文,明文「因應國家統一前」,將中華民國領土分為「大陸地區」和「台灣地區」的設計,一刀將「大陸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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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罷免時代 柯文哲主張:罷免門檻不動、連署程序應更嚴謹...腳抄名冊,這個方式要改掉,不改掉的話每個政黨都拿樁腳的抄一抄,這樣罷免更容易發動。依現行《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罷免正副總統必須經全體立委4分之1提議、3分之2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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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面架槍只開一方 孰令致之...國統綱領》與一九九二年八月一日國統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一個中國的涵義》解釋文。二則完全符合憲法增修條文的前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以及憲法本文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故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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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話說》民進黨昨是今非,總統與行政院長帶頭違憲! (14)...黨推動國會改革法案卻被汙名化為「國會擴權」,民進黨的話術戰法堪比美共產黨!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之2明文規定: 在法案送達行政院的10日內,經總統核可後請立法院覆議。行政院可以選擇將部分條文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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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職權法生效 藍喊組調查小組查超思雞蛋案 (33)...總統府預計28日跟進,行政院長卓榮泰說:「考量其修法程序,有重大明顯瑕疵且牴觸憲法,為維護憲政及增修條文,所建構的民主自由憲政,行政院有必要提起憲法訴訟。」考量修法程序有重大瑕疵,且牴觸憲法規定,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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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釋憲意外「亮點」!卓揆明到立院備詢遇生效法案挑戰 (6)...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比例原則,且侵害民眾基本權利等情況。他說,為維護憲法,以及憲法增修條文建構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保障民眾基本權利,行政院有必要依照憲法訴訟法第47條第1項規定提起憲法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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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行政院指國會改革法有瑕疵、違憲 憲法法庭下午收狀 (21)...違反憲法權力分立、法律明確性、正當法律程序及比例原則,而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等情形,為維護憲法及其增修條文所建構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行政院有必要依憲法訴訟法第47條第1項規定,提起憲法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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醞釀修選罷法「標準一致」 傅崐萁:總統比照立委25%就罷免?...是相當不良的法律制度,且總統與立委的罷免標準應該一致,但要如何一致,大家都可以來討論。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委4分之1提議,全體立委3分之2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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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提主委任命要開審查會 原民會:有違憲之虞 (5)...組織法規定,原住民族委員會置主任委員1人,特任,由原住民擔任。鄭天財所提修法版本提及,為落實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2項前段規定,「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因此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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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錯憲法?覆議案遭否決 朱立倫:行政院要立即接受,否則院長須辭職...表示,覆議案遭否決後,「根據憲法規定,行政院院長行政院要立即接受,否則院長須辭職」。不過,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此規範憲法第57條規定已「停止適用」,當行政院所提覆議案遭否決,「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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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憲空窗期啟動國會調查權?黃國昌:依議程排案 (16)...權力分立原則,李俊俋不僅自打臉,甚至忘了釋字585號中,早就肯認立法院應有調查權。黃國昌指出,憲法增修條文賦予監察院的權限是彈劾、糾舉、審計,監察院執行這3項權限需要調查權;而立法院職權核心是審預算及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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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稱「依序即時問答」非「即問即答」 綠委開嗆:文盲嗎?...早之前國民黨提的版本,後來沒有通過,「你的幕僚沒有跟你講嗎?」對此,民進黨立委賴瑞隆表示,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規定,立法院得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憲法也就這樣訂而已,但是藍白擴權不只把「得」改為「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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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政院、監院釋憲正當性受質疑 學者:大法官若接受恐有放水之嫌...暫停處分,、、民進黨團也醞釀提出釋憲,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所教授楊智傑質疑釋憲正當性,包括憲法增修條文寫明,若覆議不通過「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總統和監察院也尚未因行使職權產生違憲爭議,大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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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士葆稱「賴皇帝」!卓榮泰斥:不能接受 (2)...,是總統發動抗議,號召各個機關共同反對國會通過重大法案,可被視為獨裁皇帝行為。賴士葆說,《憲法增修條文》覆議不過就要接受,既然要接受為何要提釋憲,難道是人格錯亂嗎?更批評卓榮泰追隨賴皇帝,加入追殺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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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揆:釋憲前,政府機關不應該的動作...因為院長只有接受或辭職,不該繼續抗衡,請問政院看法?民眾黨質疑院長在覆議案未通過後,沒有如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表態來接受原決議,這是否為未來行使抵抗權,對抗所謂國會擴權預留伏筆?行政院什麼時候會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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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並非第1人 台灣「3名前總統」一共曾聲請釋憲5次 (4)...為由,向聲請釋憲,大法官在審理後,認為總統如果要行使提名權,應該適用1994年8月1日修正公布的《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所規定的程序。 至於前總統陳水扁,在2002年和2007年分別以「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任命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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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批:台監察院耍廢 酬庸院升級打手院...不該有調查權」;直言李俊俋不僅自打臉,甚至忘了釋字585號早就明文肯認立法院應有調查權。此外,憲法增修條文賦予監察院的權限是、糾舉與審計,監院執行這三樣權限需要調查權,而立法院的職權核心就是審預算、審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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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拼暫時處分前行使調查權 卓榮泰:不應該太多動作...、行政院、監察院、民進黨團都將提出釋憲案,並申請暫時處分。民眾黨質疑院長在覆議案未過後,沒有如增修條文規定表態接受原決議。這是否為未來行使抵抗權,對抗所謂國會擴權預留伏筆。對於暫時處分做出決定前,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