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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亞虎認罪停押!陳又新分析指「檢察官很滿意」:200萬交保金不高 (9)...很肯定,到一審二審「柯文哲有罪的機會非常大」,朱亞虎具保停押,代表他認罪了。檢察官只說朱亞虎的犯罪事實是行賄,且有給他充分陳述跟答辯的機會。陳述就是用證人身份去說,答辯則是以被告的身份幫自己講話,「 |
私帶裝備跨省抓人索財 兩警被控濫用職權罪判囚...並固定他們違規使用公安系統查詢公民個人訊息的證據,明確他們以公安人員身份將沈某帶走並非法控制的犯罪事實。占某某一度辯解,但最終自願認罪認罰。德清縣檢察院以占某某、楊某某涉嫌濫用職權罪提起公訴,縣法院 |
朱亞虎恢復自由!「完全認罪、無羈押必要」:今下午200萬具保停押 (7)...市長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的羈押期限將於11月28日屆滿,但北檢認為李文宗與共犯或證人間,就相關犯罪事實供述歧異、且尚有共犯滯留境外、相關事證仍待追查,因此「檢方聲請向法院聲請延押李文宗,本月26日下午 |
京華城案 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不認罪…聲請延押下周二開庭 (4)...押的原因及必要,聲請對李延長羈押禁見。檢方表示,李文宗今年9月29日經法院裁定羈押2月,檢察官就相關犯罪事實,分別於10月4日、17日、25日,11月6日、8日、19日六度訊問李,使之陳述意見及答辯,並保障其訴訟防禦權之行 |
台版「地面師」詐獨居老人1.4億 涉案律師泣訴:我只單純認證文件...1年考取執照,加上家境不富裕,建議法院諭知以30萬元交保代替羈押處分。王煜堤表示, 他承認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本案中扣除給共犯的分潤實得款771萬元,其中給林緻菱300萬元,這300萬元是賣掉台北市塔悠路房子的尾款。 |
影/我有2千萬身家!5億案夏男淚訴「百口莫辯」 批法官:判決照抄媒體 (2)...真相。然而,他對一審判決內容不滿,指控法官僅以媒體報導為基礎,未完整審視事實。他痛批:「卷內的犯罪事實內容,幾乎就是照抄媒體。」夏男表示,他已承受近兩年的輿論壓力,「是要把我逼死嗎?」一審審結時,台 |
僱傭糾紛!法律系畢業沒證照卻收錢打官司 假律師下場曝光...費,無照身分曝光,桃園地院今依江男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判刑4月,得易科,可上訴。犯罪事實指出,38歲江志傑2021年7月28日得知某車用電子產品公司與遭資遣的侯姓前員工有確認僱傭關係糾紛,江男以3萬 |
激動喊「要逼死我嗎」 五億男案夏姓配偶稱身上2根刺、要求暫停審判...答辯只要提到賴小弟的死,夏就情緒激動落淚哽咽,並說「真的是要把我逼死嗎?」夏也認為,一審法官的犯罪事實「是照抄媒體報導」,本案會演變遭揣測成這樣,有一原因是他被賴家屬提告殺人罪嫌,台中地檢署不起訴後 |
他領養過的貓咪非死即傷 一審獲輕判4月科罰25萬元...為,桃園地院依動保法的故意傷害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判刑4月,併科罰金新台幣25萬元,可上訴。犯罪事實指出,紀楷昱於2022年12月15日晚間8點向不知情的志工愛媽領養白底虎斑和橘貓共2隻,將貓咪帶回桃園平鎮區住 |
高空作業工人報酬談不攏 發狠割斷保護繩遭判5月...多處繩心,幸及時發現未出人命。陳認罪賠償,依預備殺人罪判陳男徒刑5月,得易科,緩刑2年,可上訴。犯罪事實指出,48歲陳姓男子是新北市某公司的高空作業吊籠操作手,2023年3月28日起,受公司指派前往桃園八德桃大誠 |
情侶吵架女負氣跳車重傷亡 男友協議賠250萬獲原諒 (2)...宋男履約付款半年後,再行宣判」法官則要求謝夫於明年1月5日收到第一筆款項後回報,宋男則對檢方起訴犯罪事實,以及雙方協調內容沒有意見。檢方起訴,今年4月15日清晨5點,46歲宋男駕車搭載49歲曾姓女友一起離開區民 |
受賄逾億人民幣 浙江政協前副主席判無期徒刑...應依法懲處。鑑於他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涉案贓款贓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繳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從輕處 |
重案追緝令/印尼遣返詐團卻不給卷證 台海撈證據押61人...打求救才曝光。主辦檢察官張富鈞在數百支查扣手機海裡撈資訊,最後找到十多支未重置的手機,重新建構犯罪事實,才將歹徒繩之以法。 登入看完整精彩內容【最佳時機】11/30前訂閱年方案抽 iPhone 16累積閱讀量再享訂戶好禮 |
雲林女持剪刀弒母殺妹 二審仍判14年並令監護5年...,仍維持14年,並應於刑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監護5年。許女坦承犯行,僅就量刑上訴。因此,原判決關於犯罪事實、罪名、罪數等均非二審審理範圍。 台南高分院指出,許女就殺害母親部分,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 |
菲籍移工分屍女友「內臟沖馬桶」 判無期徒刑驅逐出境 (4)...辦後依殺人、損壞屍體、竊盜等罪嫌將馬克起訴。桃園地院選任國民法官審理此案,馬克在準備程序庭時對犯罪事實坦承不諱。國民法官認為,馬克僅因感情糾紛,就剝奪被害人生命,犯行手段殘暴冷血,應予嚴厲非難。今依 |
醋男狠殺女友!切肉刀剖腹「割肝臟沖馬桶」竟逃死 判決理由出爐...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同日晚間9時3分許,取走被害人之皮夾(內含死者之金融卡)及2支手機。被告對犯罪事實坦承不諱,佐以檢察官提出之各項事證,被告所為構成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刑法第247條第1項之損壞屍 |
郭賴獨立參選正副總統 彰化連署書收購價300元?4人被提公訴...員工價購連署書的手機,因而循線查獲以上情節。張姓理事長、蔡婦、陳姓員工警詢及偵查中,坦承全部的犯罪事實。縣議會黃姓秘書坦承LINE張姓理事長等通訊軟體上的對話,惟矢口否認有何期約連署的犯行,辯稱他與張姓理 |
【強吻猥褻案】朱學恒認罪二審判11月「不上訴」 鍾沛君轟:審判不是表演舞台 (2)...。不過,雙方10月29日調解時,雙方和解破局。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朱改變先前不認罪態度,對檢方起訴犯罪事實,改口坦承犯行,想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出海。當時,鍾沛君認為朱改口沒誠意,且法官認為朱有入監服刑可 |
求復合未果恨心殺女友 國民法官判刑無期二審維持 (4)...朝劉女之左後頸砍殺多刀,致其頸椎、脊髓、椎動脈銳器傷斷離及大量出血,而當場死亡。 陳男到案後坦承犯罪事實,基隆地院國民法官審理時,陳男的辯護律師主張被告自首,應減輕其刑。 不過,國民法官法庭根據處理員警 |
男子提復合遭拒砍死前女友 高院仍判無期徒刑 (3)...人可能已無生命跡象。陳男後來開門向員警表示殺死被害人要自首,但並非在有偵查犯罪職權的公務員知悉犯罪事實及犯人之前向警坦承犯行,不構成自首。高院指出,原審認定陳男非自首,並無違背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