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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署:社宅用地納入整開區取得設施 籲請地方政府配合    (5)

...,112年12月行政院第3884次院會通過「提升社宅用地供給精進措施」,各縣市辦理整體開發時,直轄市應留設5%、其餘縣市應留設3%土地供興建社會住宅使用,並以生活圈方式統籌規劃。內政部已研擬「整體開發地區社會住宅土地

前天 08:17 | 壹蘋新聞網 | 關鍵字: 國土   用地   社會住宅   社宅   社會福利   地方政府   籲請   政府   都市計畫   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