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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各判6個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緩刑4年,以啟自新,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法官指出,刑法強制猥褻罪是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6月以上5
7天前 21:45 | 聯合新聞網 | 關鍵字: 公車 磨蹭 機警 女學生 鐵證 判刑 拍照 法官 有期徒刑 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