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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麟凱伏法 法務部舉4大執行理由:犯下情節最嚴重之罪、手段殘酷 (3)...,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指「情節最重大之罪」。黃謀信提及,經最高檢察署嚴謹審核後,認黃麟凱所犯係直接故意殺人罪,手段殘酷,造成複數被害人死亡嚴重結果,屬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犯行,且確定之第三審判決 |
黃麟凱為何被選中處死?教誨師揭2大關鍵:他已經沒救了...合 113憲判 8 意旨,且無司法救濟程序進行中、赦免法、刑事訴訟法第 465 條之事由,自應依法執行。二、黃 OO 所犯係屬剝奪生命法益、手段殘酷之直接故意犯罪、造成複數被害人死亡嚴重結果等之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犯行死刑判 |
黃麟凱槍決伏法!法務部證實「法官一致決」 打臉廢死團體 (2)...據執行死刑規則等相關規定,以及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之判決意旨,經過嚴謹審核程序,認為黃姓受刑人所犯之罪,為刑法之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罪,其犯罪之情節,為最嚴重之犯行。黃謀信強調,本案刑事程序之進行,符 |
最年輕死囚黃麟凱伏法! 國際特赦組織說重話:「台灣人權的巨大倒退」...據執行死刑規則等相關規定,以及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之判決意旨,經過嚴謹審核程序,認為黃姓受刑人所犯之罪,為刑法之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罪,其犯罪之情節,為最嚴重之犯行。且本案刑事程序之進行,符合憲法判決 |
黃麟凱伏法前「心情沉重」!上路時間拖過1小時 打2劑麻藥才昏去...案發公寓頂樓的黃麟凱逮捕。黃麟凱於一、二審均被判死刑,2016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但法院判決認定黃麟凱所犯確屬《兩公約》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黃麟凱先殺害王母後仍毫無罪惡感,又性侵並殺害王女,泯滅人性、 |
黃麟凱22:02槍決死亡 法務部:符合憲判8號所有規定 (2)...天(16日)晚間遭槍決伏法。法務部晚間在記者會表示,這次執行死刑,符合憲法法庭113年憲判第8號判決,黃所犯之罪為《刑法》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罪,犯罪情節為最嚴重犯行,並排除心神喪失、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之人,也 |
黃麟凱結束罪惡一生!死前只吃這一隻 沒遺言只留1封信 (2)...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及審酌憲判8意旨,認無不得執行事由,將案卷陳報法務部經最高檢察署嚴謹審核後,認其所犯係直接故意殺人罪,手段殘酷,造成複數被害人死亡嚴重結果,屬犯罪情節最嚴重犯行,且確定第三審判決有行 |
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終於伏法 法務部對外說明:一切符合憲法判決...指「情節最重大之罪」,憲法法庭宣告死刑合憲,法務部也照規定依法行政。經最高檢察署嚴謹審核後,認其所犯係直接故意 殺人罪,手段殘酷,造成複數被害人死亡嚴重結果,係犯罪情節最嚴重之犯行,第三審判決有行言詞 |
快訊/賴政府任內首度死刑 法務部認定合憲:有嚴謹審核...「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及113憲判8等覆核,查明無聲請特別救濟程序進行中,亦無赦免案尚在處理中,所犯屬犯罪情節最嚴重的犯行,並法務部表示,已基於兼顧人權保障及社會正義,依法執行死刑。113憲判8已宣告死刑 |
影/黃麟凱伏法!法警人員照慣例燒金紙 祭拜地藏王菩薩 (2)...案發公寓頂樓的黃麟凱逮捕。黃麟凱於一、二審均被判死刑,2016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但法院判決認定黃麟凱所犯確屬《兩公約》所定「情節最重大之罪」,黃麟凱先殺害王母後仍毫無罪惡感,又性侵並殺害王女,泯滅人性、 |
釋憲後首例…馬國女大生命案 凶嫌仍判死...否認殺人,未見真摯悔意,應屬「最嚴重犯罪」,量處死刑符合罪責相當。梁除強制性交殺人部分未審結外,所犯強制性交未遂、遺棄屍體罪判二年十月、二年徒刑定讞,檢方聲請併執行刑,合併執行四年四月;梁育誌已在高 |